省醫(yī)招采調〔2021〕282號-廣東省人民醫(yī)院2022年工會會員生日蛋糕卡采購項目市場調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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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醫(yī)院擬對2022年工會會員生日蛋糕卡采購項目進行公開市場調研,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與,項目內容如下:
一、項目名稱:廣東省人民醫(yī)院工會2022年職工生日蛋糕卡采購項目
二、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只允許為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供應商報名,不接受供應商項目分包、轉包、掛靠;
2.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提供《公平競爭承諾書》(加蓋公章);
3.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無違法、違規(guī)、違紀行為,未受到相應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投標人出具書面承諾并加蓋公章);
4.供應商應具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
5.供應商具備本項目相關的企業(yè)資質及技術服務能力。
三、項目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專屬工會會生日蛋糕卡,面值300元/張,共約6400份。卡上需注明兌換方式和有效期。
2.蛋糕卡可線上或線下兌換使用,可以指定單一或多家品牌,其中距省醫(yī)院本部(中山二路106號)附近五百米內至有一個品牌實體門店。若線下單一品牌則需滿足在廣州市區(qū)內至少5家以上實體門店。
3.蛋糕卡具備多次使用的功能,直至消費完為止。
4.蛋糕卡有效期為3-12個月(具體根據結算方式雙方再協商),過期的卡可按采購方要求,在指定時間延期使用。
5.蛋糕卡在使用上不得有任何限制,在兌換相關產品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服務費。
6.蛋糕卡配套專屬設計的生日賀卡一張;供應商投標時提供專屬生日蛋糕卡及生日賀卡的初步設計圖(含正反面)。
7.訂購生日蛋糕應在一定區(qū)域內提供免費送貨上門服務。
(二)送貨要求
采購方每月提前10個工作日下達下一月的生日蛋糕卡(含賀卡)訂單,成交供應商須在訂單下達后3個工作日送到采購方指定送貨地點。首次供貨時間在2021年12月20日前,此前必須完成蛋糕卡和賀卡的設計及印刷。
(三)服務要求
1.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應急處理措施等,確保兌換平臺正常使用,有專屬服務人員對接,并承諾在接到問題反饋后,快速響應,當天問題,當天處理。
2.出現非我單位人員造成的質量損壞或兌換問題,須及時辦理退換或協助解決,處理時限為 3個工作日。
(四)結算要求
本項目采用按實際兌換結算方式,具體為:
1.每月/季度結算一次;
2.供應商需在每月/季度結束后,提交該月/季度采購方全體會員實際消費的總金額,以此金額出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并附消費明細清單交由采購方報賬結算。
3.采購方在收到發(fā)票和消費明細清單后1個月內付款。
(三)報價方式
1.供應商所提供的生日蛋糕卡包含:面值300元、物料購置、設計、制作、配送、材料及不可預見的一切費用。如供應商在中標或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任何遺漏性內容需產生額外費用,均由自行承擔,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2.本項目采用下浮后的實際價格進行報價,即報價≤300元。
3.結算價:投標報價×實際數量。
(五)合同簽訂
經公示及審計完畢,供應商需在限定時間內及時與采購方簽訂有效合同。
四、評標方式
(一)本項目參照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將由院工會委員和職工代表組成的評委會按照貨比三家的原則,采取兩輪報價,對供應商的商務、技術、價格三方面進行評分(評分細則見附件3)。評選結果將按醫(yī)院合同流程報醫(yī)院財務及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后進行公示。
(二)成交后如發(fā)現供應商所交付貨物存在假冒偽劣、貨不對板產品等不符合交付標準的情況,將無條件全部退貨,并由此追究供應商相關法律責任。
五、磋商文件要求
報名供應商應嚴格按照下列內容及順序編寫、裝訂磋商文件,請準確編制目錄及頁碼,否則將影響對文件的評價。
(一)資格證明文件:營業(yè)執(zhí)照(或三證合一)、稅務登記證、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委托書或介紹信,以上證件均需加蓋公章;
(二)符合性文件:由供應商根據各自情況自行編制,主要內容包括:公司情況介紹、服務能力說明、產品彩頁、產品價格清單、優(yōu)惠條件、服務方式、產品質保、服務承諾書以及報名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資料需加蓋公章。
(三)報價文件:本次磋商分首次報價及第二次報價(見附件2),兩張報價都要蓋公章,其中二次報價請留空,等磋商后再提交,以二次報價為準。
(四)簽署和封裝:文件1式5份密封完好,密封袋上應注明供應商名稱、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并加蓋公章。
(四)一經遞交文件,無論是否中選,其磋商文件不予退還。
六、時間地點
(一) 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11月14日止,請將報名表(見附件1)發(fā)至郵箱736312636@qq.com,聯系電話:020-83827812轉20885,聯系人:陳老師
(二)現場磋商時間:2021年11月17日(周三)下午2:30,供應商攜帶相關投標文件、樣品等到場參與。
(三)現場磋商地點另行通知。